返回第六十二章 修罗场(3 / 7)  诸位,皆随我出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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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力稳住颤抖的双臂,紧握住被雷电蛟龙轰出了巨大裂缝的长刀鹰王。

    咬牙跟那个姓陆的桃花宫宫主决战到死,不死不休,死后留魂魄也要再战!

    草原上的王,就是鹰隼。

    而鹰之一兽,即使被猎人用长弓射落了大地,在临死前的那一刻,它都会坚定不移的认同自己王者的身份,至死不渝。

    鹰不会因为身死而变得怯弱,王永远是王。

    草原上出生的男人也都如翱翔天际的雄鹰一般,可死,但不可死得窝囊,要死而无憾,勇猛血战到再也不能提刀为止。

    眼神变得坚定的达达尔穆格,不去擦拭鲜血流之不止的嘴巴,挺着裂缝显著的漆黑长刀,脚步劲猛,以老鹰扑杀猎物般的势气,肆意大声咆哮着,再一次冲杀向了粉袍加身的大真人陆敕。

    穆格在竭力死战,而身为极元藩王府内所有死士最强者、地位最高之人的云吏,此时,已经快要凭靠自己的剑术,冲破那一层有海量骑兵组成的包围圈子了。

    长发飘扬的驼背矮个儿男子,手持那一柄与他身高差不太多的极长白剑,剑上本命真气流转,飘忽不定,神异非凡。

    每次递出凌锐剑招,罡气总能造就出令人尤为震撼的恐怕势头。

    如潮水一线,浩荡直去,横掠屠杀骑兵,无有人可以匹敌!

    这个姓云的瘦弱剑修,剑意沛然,胆气昂然,今夜胸中的意气并不比草原儿郎穆格要来得少几分。

    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深受那位极元藩王凌云峰的恩宠器重,得到了许多曾经没有入府的时候,就连想都不敢想象的富贵荣华,境界随着各种仙丹宝贝的加持,水涨船高,越来越强悍,越来越杀力通天、剑术盖世。

    成为了自己无法想象的剑修强者。

    和小部分有二心,满脑子想着如何给自己多赚些利益的死士不同。

    本该在早年间就身死府内的“斩龙剑”云吏,早已在内心深处,把凌云峰当成了自己的主子,忠心不二,赤胆一片。

    自己既然已入了极元王府,那么我云吏,今生今世,就是你凌云峰的人了。

    我就算有一日真的死了,我的魂魄也将毫无保留的忠诚于你们家,死后还要出剑。

    剑修云吏,其貌不扬。

    长得确乎是有些奸诈狡猾,如果让很多擅长看面相的人来观察,没有例外,都会得出一个“此人日后必反”的结论,觉得这个姓云的驼背汉子,决计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是个注定需要提前拔除的祸根,留得久了,反而于王爷无甚好处,只会有害。

    但事实上正好相反。

    云吏长相虽奸诈,但实则赤胆忠心至极,对凌云峰除了效忠外,不存在任何其他歪门邪道的心思。

    就算是王府内其他所有死士都已经叛变了,他云吏,也注定会尽他所能的坚守到最后一刻,死也不变心。

    换言之,他自从拜入极元藩王门下以后,每日皆砥砺修行,勤勉练剑,付出的何种辛苦努力,几乎已经不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王爷凌云峰!

    今夜他再一次被凌王爷委以重任,跟随小少爷凌熙,来到了这座道门圣地桃花宫,前来参战讨伐敌人。

    那么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接受了王爷凌云峰的委托,他云吏就要不遗余力,尽到自己作为一个死士应尽的义乌和责任。

    拼死也须干出些战绩来!

    否则他没脸回去。

    愧对恩重如山的王爷凌云峰,问心有愧,对不起手中斩龙之剑,那还不如就那么死在这里算了!

    故心存如此念头的云大剑修,出剑极为凌厉迅猛,没有丝毫防守意识,只是一味的猛攻强攻,悍不畏死。

    死便是死了,他不怕,纵然真要赴死,那在死前,也非得拉更多的人陪葬不可。

    最好的结果那便是能够亲手宰掉那个叫做凌真的狗崽子,让神元藩王凌璞断子绝孙,为王爷除掉一个真正的心腹大患!

    王朝藩王里势力最强的就是天神山庄庄主凌璞,一旦神元藩王那一脉废了,那么凌云峰这个极元藩王,定当一飞冲天,成为最强藩。

    云吏当然知道,自己此番出战的好搭档,那个体格霸气、身材伟岸的巨汉穆格,适才被陆敕用五雷之术造就的怒雷轰杀,兵器损坏,性命只怕是难以留存。

    可即便知道了那个姓陆的道门真人修为强得远远超乎预期,无愧为人族十大高手候补,他也没有什么害怕。

    因为云吏作为死士,最基本的一条心理准则就是,把自己当成是一个已死之人。

    既然已经死了,那么横竖都已然无碍,也就无在乎什么生或死。

    死人,无牵无挂,它们才是这个世上最英勇无畏的存在!

    云吏只管自己奋勇出剑,一气就是一剑,一剑可杀敌无数。

    本命剑的神通力,不断催生出数量惊人的幽蓝色剑气,使得一式式剑招,皆可产生远强同境剑客的杀伤力,惊世骇俗。

    在战场当中,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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