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四十四章(2 / 4)  诸位,皆随我出剑!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灭亡,举国修士不敌一人,凌真的那柄大天使之剑,竟是唤醒了公主的前世记忆,原来那名体态丰腴的年轻公主,其前世,是大天使之剑的原主人,人称“圣母”的玛利亚,剑的本名,也叫作“天使圣母”,身穿黑袍屠龙的凌真,在“玛利亚”的助力下,手持得到了圣母光辉大幅强化威力的大天使之剑,成功伤到暴食骑士团团长罗兰特,天边彩霞弥漫,一位披穿黑紫色燕尾服,胸口绣着一朵艳红小花,嘴唇上蓄有小胡子,满头卷毛呈深棕色的骑士,骑乘一头飞天白马,赶来了珞马帝国的都城,来者正是“吟唱骑士”乔治,其坐骑,也就是那匹生就了一对粉色翅膀的冲天白马,名叫“罗西南迪”,他感应到圣母天使的神圣之气,果断赶赴入城,前来支援,骑着粉翼白马的骑士乔治,祭出本命剑歌者,口中吟唱之声不绝于耳的巍峨法相,就那么凭虚立在了高空,与那个虽无本命剑,但同时坐拥足足十二柄“圣剑”的罗兰特决斗,战事后,本就被凌真“天使一剑”伤中的暴食骑士罗兰特,败给了使出一门“道压奇幻诀”的吟唱骑士乔治,惨遭杀害。

    -一头来自地底深处熔岩火窟的高大巨人,在沉睡千年后,因凌真的那一剑而得以苏醒,不仅那头赤发独目的魁梧巨人来到地面上后主动诚服,分明以惊人手段击杀了暴食骑士的吟游诗人乔治,也在一战得胜后,匆匆单膝跪倒在了凌真的面前,低垂头颅,行单手贴胸之礼,朗声道:“‘光明大骑士’金,是全体光明一派骑士的信仰,是不亚于太阳一般的存在,今日你既然能拥有这一柄金的大天使之剑,那你就一定是当年那位光明大骑士的传人,在下乔治,拜见二代光明骑士!”

    -在了解到原来“光明大骑士”金,其人族本名叫做凌烨,是这名身穿黑袍的凌姓青年的祖父,乔治更加激动,表示自己要即刻便将那门“道压奇幻诀”传授给凌真,只因此功法,正是多年之前,来到混沌洲后化名为“金”的凌烨传给乔治的神通,盛情难却,凌真只得答应学习此诀。

    -从罗兰特手中得到十二把圣剑的黑袍剑修凌真,因从前跟学院导师之一的密斯特锐驰学过的缘故,配上其卓越的语言天赋,已经能够实现和本土天使族人沟通毫无障碍,他从乔治的口中得知,天使族每名修士都有一个“本名”,由二十六个“字母”排列组合,混乱生成,只要在阵前将修士的本名用“道压奇幻诀”的方式完整口诵一遍,便能在气运上大大将之打压一头,令其作战气焰陡然暴涨,形成某种类似道行压胜的态势,注定极其占优,如同猫克鼠、狗克猫,凌真在吟唱骑士的帮助下,在身上“烙印”下了那二十六个字母,过程异常痛苦,那是一种凌真从未感受过的疼痛,但终归还是挺住了。

    -暴食骑士罗兰特死在珞马帝王后,得知情报的“贪婪骑士长”阿瑟,一个潜伏在黑暗一派骑士团内部的八阶大道境天族“骑士”,男生女相,美姿仪,生而便具备一层护体的“雷神体魄”,他在顺利支开了亚伯拉罕和布莱克之后,准备发动刺杀,解决掉“黑暗战神”西蒙,结果,可怜的阿瑟未能得手,出乎意料被一个猝然出现的灰袍修士递剑中伤了背心,那层雷神体魄也顷刻间已损伤大半,体内脏腑破裂甚多,而那名突袭伤人的歹毒修士,只见其一身灰色长袍之上,有点点斑斓“血梅”,面黄肌瘦十分病态羸弱的模样,西蒙见状,同样瞬时出手,毫不容情的将那个叛徒阿瑟彻底击杀,混沌洲再无贪婪骑士团团长。

    -身份,正是夺舍了黑龙漆皮人形肉躯的金阴,以灰袍染血斑的魔头形象示人,在与黑暗骑士长西蒙一同杀向纽岳山前,提前准备好了一座天雷阵法,是一座由三重无上雷劫聚拢,并叠加而成的大阵,其名十分霸气,叫做“刑场”,又名“断头台”。

    -一个白肤男子与黑肤女子结合的后裔,“色欲骑士长”格雷,在基洛城释放一大片熊熊火海牢笼,将那一批原本隶属于光明一派,因时局动荡而见风使舵,转投向西蒙一派的骑士活活烧死,烈焰吞没基洛城,叛逆者尽被格雷一人诛杀。

    -西蒙作为诅咒类术法的顶级高手,绰号“邪神”,习惯性手握一根魔杖,穿漆黑斗篷,披风与魔杖、斗篷的颜色相同,尽是纯黑而无有花纹,其人身后的那对天使族羽翼呈与生俱来的黑色,且后背犹有一团幽蓝的诡异火焰,此焰,乃西蒙所炼出来的“撒旦之火”,这位黑暗一派的骑士领袖,有战神的美誉,因性格暴虐,极擅长以诡谲秘术和诅咒之法来害人,故被混沌洲天使族人视作是恶魔的人间化身,有言出法随的神通,是堪称魔道尊者般的可怕存在,西蒙麾下目前两大骑士,“嫉妒骑士团团长”亚伯拉罕,和“傲慢骑士团团长”布莱克,两名骑士,皆有八阶大道的境界,其中亚伯拉罕的那一把佩剑“格拉姆”,是公认仅次于大帝之锋“神曲”的天使族境内第二神剑,而布莱克则是拥有三个剑窍,三柄本命剑,是曾经的“七大罪”之首,西蒙及其所率领的黑暗一派骑士,还有亚伯拉罕、布莱克那两支骑士团的强大兵力,与天魔金阴一并联合,集结人手,要去天主骑士团的圣地,合重兵之军力,灭掉天使族大帝泰伦斯。

    -“懒惰骑士长”塞西莉亚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