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53章:你瑞典第一人?巧了我也是第一人(1 / 2)  全职高手:重生陶轩,重振嘉世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瑞典队第二位擂台赛选手上场。

    元素法师Rekkles。

    这位选手在瑞典队是首席元素法师,以飘逸的打法而闻名。

    他擅长移动施法,利用娴熟的走位,经常可以做到放敌人风筝,把对手放死。

    因为这种打法华丽飘逸,虽然他在瑞典的人气极高,乃至在整个欧洲联赛,都是极具人气的大神之一。

    【Rekkles】上场后,运营自己娴熟的走位,对着叶秋就是开始放弃了风筝。

    尽管叶秋是散人玩法,会神枪手的射击技能,也会术士、元素法师的远程技能,但是散人的属性低,而且远程技能少,和他这个元素法师远程对轰的话,肯定是大大不如他的。

    不过,叶秋又不是拖,怎么会配合着他的想法去做呢。

    尽管【Rekkles】的走位能力很强,借助着瞬移和雷电光环,可以两次抵挡对手的贴身攻击。

    这让除了刺客忍者这样的职业之外,很少有人能够近他的身。

    可是,叶秋的移位技能,比刺客忍者还要多。

    弧光闪、影分身、冲锋、冲拳、鹰踏、冲撞刺杀、暗影斗篷、捉云手等等,都是移位和抓取技能,可以近身他的技能。

    而且因为是低阶技能,冷却时间短,这让【Rekkles】的移动施法变得极为鸡肋。

    所以战斗中的场面就是,【Rekkles】刚开始利用移动施法的状态,对叶秋进行放风筝。

    叶秋因为对【Rekkles】这个选手还不熟悉,所以暂时利用远程射击技能和他周璇,待熟悉了他是真喜欢放风筝打法后,便直接利用弧光闪+影分身,近身到了【Rekkles】身前。

    在给了【Rekkles】一波连击后,被【Rekkles】瞬移逃脱,但叶秋接着利用冲锋技能再次近身,然后暗影斗篷把他抓过来,又是一顿胖揍。

    【Rekkles】使用雷电光环把叶秋逼退,然后拉开距离继续放风筝,可在雷电光环消失后,叶秋继续冲锋技能,冲上去就是一个捉云手捉回来,然后继续一顿胖揍。

    就这样,原本打法因为飘逸潇洒的人气元法大神,在叶秋散人玩法面前,变成了被揍得很安逸的大婶。

    尽管叶秋的散人输出不是很高,但元素法师是布甲脆皮,血量损失的速度也是极快的。

    在叶秋几波攻击后,【Rekkles】只挺住了不到4分钟,就被叶秋击杀出局。

    而此时叶秋的角色【君莫笑】,血量还剩余75%。

    这一幕直接让瑞典队的人不淡定了。

    太强了啊!

    Z国队的这个散人玩法太强了,【Rekkles】都只消耗了他25%的血量,那么瑞典队这边还有谁能击败这个人?

    所有人都把目光看向了他们的队长【LeNain】。

    【LeNain】也心里明白,如果让其他人上场,估计还会被叶秋继续击杀。

    想要阻止叶秋在擂台赛完成多杀,那么下一个必须是他亲自上场才行。

    所以,在【Rekkles】下场后,瑞典队的队长【LeNain】直接站了起来。

    他要亲自去终结掉这个让人头疼的Z国队散人!

    不能让他再嚣张下去了。

    不过他并没有小看叶秋,这个散人玩法太诡异多变了,尽管他并不觉得叶秋的操作能力有多强,但是可以看得出来散人的玩法真是太强大了。

    在【LeNain】站起来的时候,现场的观众立马欢呼起来。

    【LeNain】,瑞典队的队长,同样也是欧洲联赛EDL战队的队长,是欧洲赛区十大顶尖大神之一。

    在欧洲联赛有着极高的人气,曾率领EDL战队,在欧洲联赛拿到过1个冠军和1个亚军。

    人气和实力并存的超级高手。

    苏黎世的观众,也都人生【LeNain】这个选手。

    “不愧是瑞典队的第一人,这家伙在欧盟的人气很高啊。”

    听着周围的欢呼声,尽管Z国队成员都听不懂,但欢呼还是听得出来的。

    李轩笑着看向王杰希:“如果你来参加欧洲联赛,在这里打上一两年,你也能有超高的人气。”

    “是因为那一大一小的眼睛出圈吗?”韩文清说。

    王杰希心里一万个买马匹:“.”

    黄少天兴奋的说:“我呢我呢,如果是我去欧洲赛场,我肯定也超有名吧?”

    李轩竖起大拇指:“那是肯定的,你这种满嘴飘香的男人,我估计欧洲的女人都爱死伱了。”

    众人顿时笑作一团:“哈哈哈哈!”

    喻文州微微摇头:“好了,比赛开始了,让我们看看这个瑞典队的队长实力怎么样吧,正好拿老叶当小白鼠,用他来检验对手的实力水平,那绝对是最佳试金石。”

    “哈哈,叶秋会说,你是瑞典第一高手?巧了,我也是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