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51章 一定要活下去(1 / 2)  被未婚妻活埋后,我无敌了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在想什么呢?一动不动的。”

    品香阁,月琉璃放下手机,看着夜未央问道。

    夜未央微微皱眉,说道:“省城那边,把闻人牧派过来了?”

    月琉璃点头,“确有此事,看来省城那边的态度很坚决啊,这姓苏的小子,怕是要凶多吉少了。那闻人牧可是天人境八品的武者,比苏小子足足高了两个小境界,这下他是插翅难飞了。”

    夜未央听到这话,她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对月琉璃说道:“你去帮帮她。”

    月琉璃听到这话,斜眼望着夜未央,“是谁不久前才说了要和他一刀两断的,这才没过去几天,就开始打自己脸了?”

    夜未央听到她的打趣,脸上稍微有些挂不住,好在她的表情向来冰冷,所以也没有表现得太明显,“对你来说只是举手之劳。”

    月琉璃摇了摇头,用指甲刀锉着自己的指甲,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磨了好一会儿,她的指甲都没有什么损坏,反而是锉刀变钝了。

    倒不是锉刀废,而是她指甲的坚韧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常人,到了一种类似金属的级别。

    这就是超凡境武者的奇妙之处,生命层次已经发生了变化,底层的DNA都被改造了,向着更高层次的生命形态进化。

    所以到了超凡境,剪指甲,剪头发都是要特制的工具才能完成,在外面的发廊是剪不断的。

    像月琉璃,她就习惯自己剪头发。

    扯远了,言归正传,月琉璃摇头之后,说道:“苏小子捅出的篓子越来越大,要帮他可不是举手之劳了。”

    夜未央望向她,露出了几分迷惑,“何以见得?”

    以月琉璃的本事和地位,真要保苏宸,理应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只要她开口,一句话就够了。

    即便苏宸杀了吴旭,在没有十足证据的情况下,月琉璃以收苏宸为记名弟子为由,就能搪塞过去。

    无论在什么时代,在什么地方,什么国度,阶级都是存在的,并且根深蒂固,不同阶级之间,不止掌握的社会资源大不相同,连地位和权力也天差地别。

    对普通人来说,到了吴旭这个层次,已经是很牛逼了,高高在上,足以光宗耀祖,是绝对的人上人。

    但是在更高阶级面前,也只不过是底层,稍微大一点的蝼蚁。

    就拿月琉璃来说,她就没有把吴旭放在眼里,一城之主,乍一听起来的确很牛逼,放眼到大夏都是顶层人物了。

    可是在一个超凡境强者面前,也就那样,真要招惹到了他,也是一指头碾死的事。

    当然了,到了吴旭的这个层次,他自然是比普通人更加知道世界的真相,不会作死去招惹超凡境层次的强者。实际上,他也很难招惹上,想见一面讨好都是难事。

    月琉璃道:“你这小情郎可不得了,把华昇给反杀了,这下可算捅了省城那帮老家伙的窝,可不好对付。”

    “这不可能。”夜未央直接否认,“苏宸只不过天人境六品,而华昇五年前就是天人境七品,苏宸不过打得过他。”

    “我也纳闷着,但事实上,华昇大概率就是死在苏小子手上了。”月琉璃说道:“华昇现在是半退的状态,但他终究是省城那边的人,不能死的死得不明不白。”

    夜未央一时间沉默了,眉头微蹙着,眼神里闪烁着微微的担忧。

    就在这时,办公桌上的座机响起,夜未央接起电话,“说。”

    “阁主,上次那个苏宸打了电话过来,说有急事找您,需要您的帮忙。”

    夜未央表情一时间精彩,既无奈,又有几分开心和释然。

    对面的月琉璃看到她这样子,狂翻白眼,吐槽道:“你真是没救了,没眼看。”

    月琉璃直接选择离开。

    夜未央见她出去,暗暗松了一口气,刚才月琉璃在这里,她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转给我吧。”夜未央道,不多时,苏宸的声音在话筒里响起,“多谢你还愿意接我的电话,我现在的处境并不好,唯一还能信任,且帮得上忙的,只有你。”

    夜未央听到这话,心里稍微有些暖,不过她向来不是一个会表达的人,一如既往地清冷,淡淡地嗯了一声,问道:“华昇被你杀了?”

    电话那头的苏宸愣了一下,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华昇是谁,过了两秒才回过神来,他也没有否认,点头道:“是。”

    既然他选择了相信夜未央,就会相信到底,况且他此番找夜未央帮忙,也只能做到坦诚。

    夜未央听到苏宸的肯定,即便心里已经有了准备,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惊讶。

    她很清楚天人境六品和天人境七品之间的差距有多大,武道一途,越是到高境界,越是难越级杀人。

    尤其到了超凡境,越级杀人更是难上加难,起码她这些年来,也从来没有听过谁做出过这种壮举。

    如果是换了另外一个人,夜未央都不会相信,但这个人是苏宸,夜未央就信了。

    “什么事。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