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六十四章:东征之双辽之战(2 / 3)  抗日之雪耻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处发现大量的曰军战车,型号是曰军最新产的九七式型战车,没有步兵。”

    “数量多少?”

    “30-35辆”

    “立即命令二团停止冲锋,做好打大战苦战的准备!”

    “是!”

    报务员出去之后,王维舟皱着眉头说道:“老江,小鬼子的援兵已经到了,许四的骑兵团还是没能拖住他们,我们的情报人员这次是犯了糊涂,曰军竟然有这么多的战车,如此重要的情报竟然没有上报指挥部,失职啊。”

    “是啊,让骑兵部队拖着战车部队,纯属是瞎整,许四的骑兵团这次恐怕损失不小,不然以那小子的姓格早就向指挥部报捷了。”江枫也应声道。

    “小张,去给我查一查,许四的骑兵团回来了没有,损失怎样,让他赶紧送一份战斗总结到指挥部。”王维舟道。

    “是,师长,我这就去!”

    “师长,可惜了,打了这么半天没有全歼狗曰的那个加强大队,不甘心啊!”江枫有些郁闷地说道。

    “老江,曰军在双辽地区一共布置了近5万人,我军先头部队也是5万人,在同等数量的兵力下我们是很难全歼关东军的,千万不要把关东军当成关内的曰军,更不要将东北地区的伪军看成关内的伪军,两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至于全没全歼第14师团的警卫大队和师团搜索队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次战斗我们吸引了更多的曰军前来,别忘了我们这次东进作战的战略目的。况且我敢保证现在对面的小鬼子最多不超过100人,就算是算上那些受伤的也不会超过300人,一个一千五百多人的加强大队满打满算也就剩下不到3百人,可以说已经被我们全歼了,老江你也应该知足了。”王维舟道。

    “师长说的也是,这次来支援坂田大队的是曰军步兵第14旅团,到此,一天内我军已经将双辽城内所有的曰伪军全部调动了起来,4师和6师那边各吸引了一万5千多曰伪军,我们这里吸引了一万多,剩下的几千现在都龟缩在双辽附近的几个旗县苏木(乡),嘎查(村)一级的据点曰军已经全部放弃了,可以说井关隆昌那个老东西已经将手里能派出的兵力全部派了出来,只要我们持续派兵的话,小鬼子就不得不继续向双辽地区增兵,到时候司令员的战略目标很容易就能达成。不过我认为我们既然投入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而且司令员下达给我们军分区的战略目标也不难达成,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在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实施我们的战术目标。”江枫算是王维舟的老搭档老下属了,在鲁西的时候江枫就一直是王维舟的左右手,所以江枫对于王维舟还是很了解的,知道他不是一个死板的人。

    “说说看,你想达成什么样的战术目标!”

    “全歼曰军第14步兵旅团,攻占双辽城,如果可能的话将我们军分区的势力掀进辽西平原。”江枫道。

    “很好,其实我们军分区也有这个打算,沈司令虽然不太擅长指挥作战,尤其是不太擅长大兵团作战指挥,但是沈司令的但是确实是一等一的厉害。他知道行军打仗最忌讳的就是外行指挥内行,所以他将前线的指挥权下放到了各个师长身上,我和老李(李双江)以及老王(王剑)作为前线的3路大军的指挥官都有权制定自己的作战方案,况且我们这边作战基本上不需要配合,各打各的,只要把曰军的主力往这边吸引就行了,军分区这次组织了20多万大军,一多半是骑兵部队,机动能力上远要比曰军强,所以按照沈司令的预计,最少也应该吸引30万以上的曰伪军过来。你的提议很好,我们二师3万多人,再加上23师的2万多人,单单步兵就有五万余人,再加上3个师的骑兵部队,要是井关隆昌只派过来一个步兵旅团那他就真是给我们送菜来了。要是有机会的话,全歼这个狗曰的第14步兵旅团也不是不可以。行了,我看3旅2团恐怕对付不了那个战车联队,让林永祥的3旅全上去吧。”王维舟很满意江枫的冲劲,虽然有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这个搭档其实挺像一个军事主官的,一点也不像干政工的,倒是和自己有些相似,自己一个军事干部硬是被任命为政治委员。

    说实话王维舟对于军区军政干部的任命很有意见,因为有很多时候军区的韩大司令根本就不看干部们擅长哪方面,政工出身的干部干司令,军事干部干政委这都是常有的事。虽然王维舟有时候也隐约察觉的到韩云华的用意,但是一上了战场他就忍不住心里面有点意见。

    在王维舟的命令下,二师根本就不给曰军任何喘息的时间,就在曰军的大部队刚刚进入视线的时候,中[***]队的航空队再一次出现在了战场上,这一次中[***]队的意图很明显,他们是盯上了曰军的那几十辆战车,随着航弹的不断被投下,曰军的战车部队不得不四下散开,以防遭到航弹的袭击。

    战斗从傍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晨,由于曰军仓促投入战斗,尽管有几十辆坦克战车参战,但是一夜的战斗也使得曰军损失很大。

    曰军前线指挥部,第14步兵旅团旅团长井上太郎少将满眼血丝,声音嘶哑地问道:“吉村,你地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