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762章:臣子恨,何时灭(2 / 3)  逍遥江山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生上的奏折他看了,也知道了,遵祖制”,给内阁便是?”说完那太监便合上了圣旨,不再理睬跪在地上的杨士奇、杨溥等人。

    杨士奇等了半天,却不想只等来了这么几个字,这话儿啰嗦了半天,其实就是六个字“知道了,遵祖制”。短短六个字,以他的老谋深算如何听不出来,这其实就是表示皇帝不予理会的意思,这个结果着实让他没想到,但他也不是毫无准备之人顺当的接了圣旨后,又从怀里摸出了一道奏折来,递给那太监劳烦公公给老夫跑一趟,将这份奏折送给皇上看看。

    那老太监吃不住杨士奇的意思,他不傻,这两日自家老祖宗与内阁的争斗即便是他这个外人也看得清清楚楚,所以才处处小心,此时着实没想到杨士奇会来这一手,让他一时没了主意,若说答应那也是应该的,人家内阁首辅,五朝老臣,让你一个太监送一道奏折,那是你天大的福分,传扬出去那也是很有脸面的事情,可要说不答应那也是应该的事,眼下司礼监与内阁水火不容,谁知道这是不是坑人的把戏,他一把年纪了,只想安安分分做好一个太监,司礼监也好,内阁也罢与他又有什么干系,想到了这儿,他有些无助的看了看洪源。

    洪源是王振的心腹,为人精明能干才被王振派来做了这一趟差事,此时也没想到杨士奇来这一手同样不知如何是好,他比那传旨的老太监总要多了几分见识,知道这是杨士奇的手段,不答应没准儿还有什么更厉害的手段等着两人,当即道:“这是公公的荣幸,公公还不快些答应。”

    那老太监本就没就是个没主意的主儿,听洪源这么一说,慌忙将奏折接了过来道:“大人请放心奴婢一定给您送给皇上。”

    杨士奇摆了摆手道:“有劳了。”

    洪源与那太监踹着奏折出了内阁,心事重重的赶往司礼监了,这等大事若不给司礼监哪位老祖宗看一看如何放心得下。

    司礼监的王值班房里,王公公的心情难得的好到了极致,徐唏的那一番指教,可以说是给了他吃了一颗定心丸,他知道只要这几句话,几件事都属实的话,那么这场看似对自己不利的争斗其实大有胜算,想到杨士奇大失所望的神情他从心里感到高兴,忍不住拿起了朱笔染上了墨水开始挥毫起来,前些年为了讨好宣宗获取权势上的便利,他着实学了一阵赵孟頫的书法,虽没能得其神韵,但也算是登堂入室了,书风遒媚、秀逸,结体严整、笔法圆熟倒也漂亮至极,笔端落在纸扇一首诗词便落在了纸上。

    王振端详了一番似大感满意,颔了颔首后便低声吟哦了起来:“怒发(髪)冲冠,凭栏(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声音不大,却也读得悲切不已,待读到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时,一向心坚如铁的王公公读着读着竟忍不住流下眼泪来,这场面若换做旁人看见了,难免有些讽刺,可了解王公公的人都知道,王公公这辈子最敬佩的人便是前朝被秦桧以莫须有罪名冤杀的岳王爷了,常常说若是他做了那秦桧,绝不会让这等英雄人物给冤死,每每说这话儿的时候,王公公总是泪流满面,那情景当真感人至极。

    此时的王公公正一脸的肃然敬拜岳王爷的石像,那神情敬畏得让人动人,走进来的曹吉祥看着这一幕,便自觉的站在门外弓着身子等候,这样的情景他都看了许多年,在他的记忆力似没有什么事能王公公在这个时候放下敬拜的。多年的习惯已让他也慢慢融入了这种气氛之中,只觉得眼前的高大威严的石像宛如神仙一般,让人不敢多看。

    也不知等了多久,只见屋子里的王振对着岳王爷的石相行了三拜后,再将手中的一株香插入了香炉,回拜了三拜,这才结束了整个敬拜过程,退到了外面的屋子在茶几旁落了座,端上一杯茶汤喝了一口茶汤,才瞥了一眼门外,道:“是吉祥么,有事进来说。”

    门外的曹吉祥哎了声,便快速走了进去,身为王振的心腹他自懂得一荣俱荣,易损俱荣的道理,杨士奇上奏折这件事如何处置他着实担心,入了房内不及跪拜,便喊了声道:“老祖宗,大事不好了,杨士奇那个老狐狸他……。”

    “慌什么,咱家常与你说,成大事者要有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动神色的胆量,你跟着咱家这么多年了,也算是见过大场面了,怎么还如此沉不住气呢?”王振不慌不忙的道,手中的茶杯被他端在手中轻轻转动,此番景象还真有几分世外高人的风范。

    曹吉祥素来敬佩王振,此番见他如此模样,越发敬佩得厉害,忙不迭地点头道:“老祖宗教训得是,奴婢让祖宗失望了,下次一定好好改进改进。”

    王振颔了颔首,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态,缓缓开口道:“说说吧,杨士奇这次又玩了什么花样。”

    不知是受到王振气定神闲的神态感染,还是这会儿想来杨士奇此番作为当真王振所言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