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四章 大闹幽冥鬼府(2 / 3)  都市古巫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不过数分钟的时间,四周的厉鬼就被刘子棋杀的迅速逃离,众多鬼将带着无数厉鬼,远远遥望着站在祥云上的刘子棋,一时之间裂口附近再没有一个厉鬼出现,附近则是漫天遍野的恶鬼,如此场景看上去倒是十分怪异。

    刘子棋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虽说这幽冥鬼府中没有统治者。可是却有实力超强统领一方的大鬼王,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噬天鬼王,他曾经两次带领鬼王鬼将杀出幽冥鬼府,大『乱』人间,而后又在幽冥鬼府裂口关闭之前,成功逃过玄门众多高手的追杀,回到幽冥鬼府,可谓是幽冥鬼府中最为玄门所熟知的一位实力强横的大鬼王。

    还有一位灭地鬼王,也是一位狠角『色』,当年灭地鬼王虽然没有如噬天鬼王一样。带着鬼王鬼将为祸人间,可他却带着手下众多鬼王鬼将,连挑世间十大鬼寨,灭杀十大鬼寨中修炼了数千年。盘踞一方称王称霸,就连玄门各派数次围剿都未能剿灭的十大鬼王。

    从那一役之后,华夏十大鬼寨名存实亡,大量十大鬼寨中的鬼王鬼将,被灭地鬼王拘拿带回了幽冥鬼府,随着众多十大鬼寨中的鬼王和鬼将被灭地鬼王拘走,鬼寨之名也渐渐成为历史,一些侥幸逃过那一役的十大鬼寨的漏网之鱼,开始四处宣扬灭地鬼王的无敌实力,从而让灭地鬼王的名头响彻了整个华夏玄门。

    除开这两位大鬼王外。幽冥鬼府中还有一位虽然名声不显,可却实力绝对不在他们之下的吞日鬼王,玄门中对吞日鬼王的传说比较少,幽冥鬼府两次侵扰人间,噬天鬼王和灭地鬼王都借此打下了偌大的声名,唯有这个吞日鬼王,却非常另类,他出行从不带鬼王鬼将,一直都是独行外出。

    当年让他名声大振的不是他杀了多少玄门高手,也不是他灭了多少世间的鬼王。用现代的眼光来看,而是一场非常狗血的经历过程。

    唐末幽冥鬼府的裂口第二次在人间开启,在他一次出行当中,路中偶遇了一件电视剧中常出现的情节,一对恋人因为家庭背景的缘故。女方父母嫌弃男方穷苦,死命阻扰不让他们喜结良缘。最后被困家中的痴****子为表对爱郎的情深意坚,不惜投井『自杀』以明志,最终导致这场生离死别的人间惨剧。[]都市古巫144

    吞日鬼王当时恰好见到男子一脸悲切的从女方家中,用迎亲花轿领回女子尸体,执意要深夜与女子尸体拜堂成亲,然后再殉情自尽,等待来世两人再续未了情缘。吞日鬼王念及男子痴情以及女子的情坚,不惜只身闯入地府轮回台,把女子的魂魄带回人间,运用无上秘术,让女子魂魄回体,复活过来,最后男女恩爱一生。

    对于吞日鬼王的这个传说,刘子棋是非常嗤之以鼻的,这个故事一听起来,就像是吃饱没事干的说书先生,为了哄骗痴****子的眼泪,而编造出来的莫须有桥段。

    且不说吞日鬼王是否真正存在,只说他只身闯入地府轮回台一事,就根本无法做到。轮回台对玄门来说,那是一个传说,一个不知道具体所在的地名传说,人畜死后魂魄要回归自然,堕入六道轮回,重新投胎转世,成人成畜,而轮回台则是这些魂魄投胎前最后前往的地方。

    玄门数千年来,有无数对轮回台的传说,可是至今没有人亲眼见过,更没有人知道轮回台的所在,只知道那是宇宙自然法则下,形成的一个神奇所在,那里聚集死亡,却又诞生希望,世间人畜万物,出生死亡几乎都是在那里规划完成,由此可见轮回台的重要与强大。

    受到宇宙自然法则保护的轮回台,别说区区一个鬼王了,就是远古那些威名远播的大巫,也无法干扰轮回台的运转,想要从进入轮回台步入轮回的鬼魂中,把一个人的魂魄带回来,这等于是直接跟宇宙自然法则,跟控制着无数人畜命运的轮回台作对,能做到这一点的可能除开上古时期那些神话传说中开天辟地的大神外,没有其他人或鬼能做到。

    更何况就算吞日鬼王能侥幸找到轮回台的漏洞,成功的把那个女人的魂魄带回人间,可他也不能让死者死而复生,生机未曾完全断绝,魂魄只是离体,未曾进入生死轮回,或许还能借用无上秘术,使人复活。

    可传说中那女子生机已经断绝,魂魄已经进入轮回,而这样吞日鬼王还能让她还阳复活,这样的事情就连强如西王母、九天玄女、应龙、女魃之辈的远古大巫都无法做到。一个幽冥鬼府的鬼王。又怎么能改变死亡法则。

    不过不信归不信,玄门中对幽冥鬼府中的事情所知有限,能知晓这三个大鬼王的名头,靠的是从尸山血海中,用人命以及世间动『荡』不安换来的,因此刘子棋在没有更准确情报的情况下,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了。

    环顾远处众多鬼将,刘子棋运起灵气,仰首扬声对着众多厉鬼厉声呵斥道:“玄门刘子棋,前来幽冥鬼府。拜访噬天鬼王,不知此次幽冥鬼府大举进犯人间,是不是噬天鬼王主持?如若不是,还请能做主的鬼王前来一会。”

    刘子棋的话在灵气的加持下。仿若晴空中的一道响雷,不断传向远方,那些周边的恶鬼,听清楚刘子棋的话后,浑然『色』变迅速后撤,不过片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