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四、打着琼瑶的名头反琼瑶(2 / 3)  城管无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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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自由派,骂她思想顽固、封建保守,执着于腐朽的旧式婚姻制度而不知时代变迁……某些言辞激烈得让金奇娜目瞪口呆:莫非眼下除了政府主义之外,还有婚姻主义吗?是不是还要退化到原始部落的群婚制度才好?

    当然。在金奇娜的眼中,不管是赞美也好。驳斥也好,对于她和她的作品来说,都意味着有人在关注,都等于是提高了知名度——对于文化人来说,还有什么东西能比知名度加重要呢?

    唉,不知台湾的那位琼瑶奶奶,如今有没有出生了?嗯,应该是还没有吧!而且。琼瑶奶奶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高贵、那么的仁慈,就是知道我抢了她的笔名和作品,也一定不会介意我的奈之举吧!

    实在不行的话,以后若是机缘巧合的话,索性就栽培她当我的弟子,送给她一个“琼瑶二世”的笔名,让她写我这部《水云间》的脑残版同人好了。也算是物归原主……啊,我真是太善良了!

    就这样,金奇娜按照“真爱敌型”原版琼瑶女主角的圣母思路,如此浮想联翩了一番,又自我赞美了几句,原本对于剽窃琼瑶作品内容的一丝愧疚。也就消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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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的来说,金奇娜虽然不是传说中的万能女主,没有金手指,也没有随身空间,改变不了历史大势。但这两年的经历至少还算幸运——首先,在灵魂穿越的时候。她完整地接收了原主的记忆,不必再用“失忆”之类很危险的借口来掩饰:要是真的在那个闹离婚的时候不幸失忆,弄不好真有流落街头的危险。

    其次,虽然爱觉罗.奇娜在穿越之后,性格有所变化,还具备了原本没有的写作能力,若是身边有多年共处的亲近之人,很容易察觉出一些倪端。但此时的东北老家已经沦陷,跟着一起南迁到上海的公婆也已去世,在奇娜的身边,只有一个四岁的女儿和一个逃到北平之后才雇的佣人张妈——前者年纪还小,懵懵懂懂地察觉不出多少问题,后者是相识不过几个月,哪里敢随便说女主人的坏话?

    第三,在身边钱财用尽之前,她就已经在文坛闯出了一定名气,有了可以维持租界生活的收入。

    ——虽然在整个民国时代,一直有不少失势的军阀和下野的政客,隐居在上海滩的外国租界里当寓公。但若是没有十万块银元以上的家产,是根本没法在寸土寸金的公共租界里活得比较舒服的。

    而穿越之初的爱觉罗.奇娜,除了公共租界里这座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小洋房之外,即使把身边的昂贵衣服和首饰珠宝统统典当,大概也就能凑出八千多块银元的款子……只凭着这笔钱,可支持不了很久的生活。何况,为了出门交际时最起码的体面,她也不可能把珠宝首饰和漂亮衣裳这些行头给统统典当了。

    确实,一块银元在这个时代的购买力很高。一块银元等于十二角银毫,等于一百二十八到一百四十个铜元。一个铜元能买一个鸡蛋或者一根油条,一个大饼,五个铜元能买一碗牛肉面,牛肉又大又厚。在北平一般只要四千块大洋,就能买一套十间房左右的院落,连同装修费用也不会超过四千五百块银元。

    但是,在纸醉金迷、消费水平高昂的上海租界,除非不去任何高消费场所,不置办任何代表身份的行头,不参加任何上流社会的交际聚会,否则八千多块银元是绝对不够的——举例来说,租界那些世家子弟和社会名流举办婚礼的时候,即使只是普通客人的随礼,按规矩也要两千块银元。

    还有小孩子的教育经费,在那个时候也很是不得了,且不说中学和大学,即使只是稍微好一点的小学,每年就要收五十块银元的学费,还不包括服装、饭钱和其它杂费……难怪民国年代的穷人根本上不起学。

    此外,论是作为前清郡王家里的多罗格格,还是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金奇娜都根本法忍受上海普通市民以青菜萝卜和豆腐作为主菜,每个月只吃四次荤腥的寒酸伙食——那样的话每个月大约只要花二十元——而是要求天天有肉,顿顿有荤菜,时不时还要下馆子打一顿牙祭。再加上喝茶、喝咖啡、吃糕点,还有女儿金杏贞的糖果和玩具……因为这样富有小资情调的生活。全家每月的开销总在一百元以上。

    幸好,凭着出版社每千字三元到四元的稿酬。外加几部的版税,金奇娜如今每月的收入都在两百元以上,还能支撑得起在租界里的生活开销——虽然民国时代的大多数穷人都在生死线上挣扎,但少数受过高等教育的文化人却是生活得相当优渥。一个普通的作家只要够勤,每月发表个三五万字,在上海的日子就可以称得上宽裕。就算每月只有万把字发表,维持生活也是没有问题的。这足以羡煞今天吃方便面的那些络作家:以二十一世纪的稿酬水平,即使是络上的白金vip作家。如果他们一个月只发表一万字,估计就得露宿街头了!

    至于张恨水、鲁迅这样民国时代的顶尖作家,每个月只要写上一两天,就可以过上住洋房吃西餐的**生活——鲁迅在成名之后的稿酬收入,每年一般都维持在几千元的水平,个别年份甚至超过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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