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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岂凡似乎比冯斯更加敏感:“时间?你也对时间感觉更敏锐对吗?我还没有告诉你,我是有附脑的人,我的蠹痕可以让时间停止。”

    “哦?原来是你啊。”魔仆说。

    刘岂凡一愣:“什么叫‘原来是我’?”

    “有那么几年,小安常来看我,每次都要从我身上取走一些体液,说是要去培养一个人才,”魔仆说,“他说他发现了一个天赋异禀的少年,对时间的敏感度远远超越常人,如果能注入我的体液去刺激他,他或许会变得很强。”

    “没错,就是我,经过了几次手术后,我逐渐掌握了让时间停止的能力。”刘岂凡说,“看来,那个把我带人家族的人,就是你的朋友小安了。他是不是姓冯?是不是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魔仆显得有些迷茫:“姓什么?我没有在意过。可能姓冯,可能姓李,可能姓刘,但姓什么一点也不重要,他首先是小安,是一个具体的唯一的存在,姓什么都不能改变这一点……”

    它就像一个发了疯的哲学家,表述了一大通小安的唯一性之后,才想起回答刘岂凡的第二个问题:“长相有什么关系呢?小安跟我讲过一个人类的谜语,说有一个人,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

    真他妈活见鬼了,冯斯想,怎么会遇上这么一个疯疯癫癫的魔仆。一只魔仆不顾着对付守卫人,不着急唤醒魔王,对天选者的出现都无动于衷,居然躲在幽深的地下河里当起了哲学家,简直是乱七八糟岂有此理。当然,还是有收获的,从刚才魔仆的话语里,仍然可以提炼出一些关键信息。

    那个名叫小安的人,无疑就是祖父了,从魔仆的描述来推测,祖父会时不时地来到这条地下河里,和魔仆聊聊天,甚至还为此专门准备了酒。很显然,这只魔仆就是丰华明三十年来始终坚守在这座条件异常艰苦的地下水电站的原因。

    不过另一方面,该魔仆也相当的与众不同,它既不把人类当成仇敌,也不把人类当成奴隶去驱使,至少,它是把祖父当成一个可以平等交流的对象,一个朋友。它似乎还挺盼望着祖父来到这里看望它,虽然自己不喝酒,却一直为祖父保藏着各种好酒。

    大概也是在这里待得太久了,有些寂寞了吧?冯斯猜想。不过,祖父把魔仆藏在这里,是为了什么呢?这只魔仆又有什么样的能耐呢?

    另一个重要信息是,刘岂凡能获得现在的停止时间的蠹痕,和他吸取了魔仆的体液有很大关系,所以刘岂凡会隐隐觉得这里似曾相识。那么,它的能力难道也和时间有关?

    刘岂凡仍然在继续和魔仆对话,但魔仆说起话来始终颠三倒四,而且思维发散性极广,总在一些无关的直接问题上绕来绕去。而冯斯等人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它到底有什么能力?它和祖父“小安”之间是什么关系?小安究竟是什么人?——它却始终没有回答。

    “我怎么觉得,它是在故意装傻呢?”姜米有些疑惑地说。

    “我也这么想,”冯斯说,“有点不大对劲。”

    他用照明灯四处照射了一下,瞪大眼睛仔细观察,他终于发现,四周那个原本漆黑如墨的穹顶上,隐隐闪烁着一些亮晶晶的色泽。再细细一看,这些亮泽来自于一层极薄如蝉翼的透明薄膜,这些薄膜已经覆盖遍了穹顶的全部表面,而它们的来源是一些蛛丝一样的细线。

    ——这些细线都是从魔仆背对着三人的那一面射出来的。就在魔仆像患了老年痴呆的老年人一样不停逻辑不清地唠叨的时候,它已经悄悄地释放出这些细丝,然后覆盖在穹顶壁上形成了这一层薄膜。

    冯斯陡然间遍体生寒。他大喊一声:“刘公子!快跑!”

    刘岂凡懵懵懂懂地回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这个死胖子在扮猪吃老虎!”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里快喷出火来了,“快跑!”

    然而“快跑”两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知道怎么下手。这里是在地下河的底部,周围还被穹顶状的罩子封住,实在不知道该往哪儿跑。

    冯斯果断地用蠹痕创造出一把匕首——他现在的能力所能变化出的防身武器的极限,然后扑向穹顶,用尽全力一刀刺了下去。但这一刀刚一刺到那层薄膜上,就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反弹出来,把这把匕首弹飞了。

    紧跟着,整片薄膜从穹顶上剥落下来,猛然向中间收拢,把三个人以及魔仆都收在其中。一阵天翻地覆的碰撞中,冯斯紧紧抓住姜米的手不敢放松。他感到姜米也伸出另一只手来,搂住了他的腰。两人滚做一团,然后一起撞到了魔仆的身上。他没有料到,魔仆看起来山一样的庞大身躯竟然和纸做的一样一碰就破,刘岂凡也在魔仆身上撞出了另外一个洞,三人都滚进了魔仆的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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