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三十一章 白雪案(2 / 3)  贼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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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狙击枪,五公斤左右塑胶炸药。目的不明。”

    左罗问:“白头翁资料呢?”

    77号:“不清楚,目前没有任何的过往资料,性别,年龄,国籍,人种都不清楚,唯一模糊情报是,走私的狙击枪是俄械,猜测应该是 SV99,暂时没有其他情报,我们会努力收集信息,再见。”

    77号挂电话,左罗科普道:“SV99,是一种特种部队使用的狙击枪,和普通狙击枪有几点不同,第一点,SV99可以拆卸成零件,他可以当作狙击枪,当作步枪,甚至可以组装成手枪,第二点,SV99没有制式瞄准镜,但是使用了北约枪械卡槽,可以兼容大部分的光学瞄准镜。第三点,SV99声音很,在使用消声器后,声音更。第四点。有效射程一百米。配备消声器后一百米距离熟悉者打靶,十发子弹分部差距在一环之内。第五点,重量只有七斤左右,长度为一米。第六点,SV99并非普及的军事武器,开发初衷是冬季两项运动步枪设计的比赛用枪。”

    苏诚道:“白头翁难道是一名运动员?”

    左罗道:“宋凯,你查询下在历届冬奥会上冬季两项中装备过SV99的国家,查询使用SV99训练的人员。”

    所谓冬季两项,是冬奥会的一个项目,由越野滑雪和射击组成。边滑雪边射击,时间为胜负标准,如果漏靶,将在到达所花费的时间基础上增加时间。

    宋凯很快有第一条信息:“四个国家运动员使用SV99,俄罗斯,挪威,波兰和丹麦。其中挪威和丹麦的部分运动员是去年才开始装备SV99进行训练和比赛,大部分国家使用是德国和意大利的步枪。”(个人认为冬季两项是冬奥会最好看的项目。)

    左罗道:“这些枪械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只有训练和比赛才能拿到,平时要交给专人保管。”即使是民间运动员,也有严格管理措施。

    左罗转头看苏诚:“你还呆在这里干嘛?”

    “喂,我主业是帮老板干活。”苏诚拿起西装:“白头翁就交给你们了。”

    ……

    苏诚先不见白雪,白雪既然否认自己杀了科曼,现在见白雪意义不大。首先要了解物证,苏诚没好意思去找许璇要,感觉有点以私谋公的感觉,恩,自己亏大了的感觉。

    苏诚首先去了物证组,物证组有监控资料,现场完全没问题,笔在白雪的包里,白雪身体遮住了桌子一部分,没看见下毒的过程,但是在交谈中,白雪两次打开手提包,一次是接电话,一次是拿湿纸巾给科曼。苏诚模拟一下,认为白雪是有机会遮住摄像头下毒,并且将笔放回包内。

    监控并非餐厅全覆盖,吧台制作好咖啡,放在台面上,服务员根据点单,将咖啡送到科曼手上,吧台没有监控,同时吧台人员和服务人员都没有特别留意,服务员好像有两位客人坐在吧台处,互相不认识,喝咖啡,其中一人戴帽子,一人没戴帽子,没戴帽子的女朋友在案发前到达,两人离开。戴帽子那人,年纪四十多岁,有粗拉拉的胡子,还有透出帽子的一些白发。

    物证组监控现实,戴帽子的人在科曼和白雪进入咖啡厅后一分钟进入咖啡厅,行踪可疑,避开了拍摄面部公共摄像头。和白令身高很接近。

    苏诚再去了法医处,法医肯定科曼之死是因为氰化物中毒,并且化学成分比例和笔内氰化物一致。

    苏诚刚离开法医处,接到物证组电话,负责人告诉苏诚,派出所刚对一名咖啡厅服务生录了口供,这位服务生负责吧台酒水,他告诉警察,他把咖啡放在吧台上大约三秒左右,就有服务员端走,这三秒内没有人对咖啡有下毒的动作。

    苏诚对这条线索无所谓,因为科曼和白雪喝的咖啡是一样的,一起上,一起喝,戴帽子的人如果白令,白令下毒就犯了两大错,第一个错误,50%可能杀死自己女儿。第二个错误,很大可能诬陷女儿。

    物证组又有新的线索,刑警队通过监控车牌寻找路过戴帽子的人的车辆,找到了行车记录仪,虽然戴帽子人太阳帽压的很低,但是基本上可以认定是白令。至于能不能进行颅骨识别,技术科还在想办法。

    颅骨识别如同指纹识别一样,比如鼻尖到右眼眼角的距离是不会出现大的变化。颅骨识别已经不算什么,现在已经出现头骨识别应用在商业上,代替指纹和密码。不过这些科技很依赖其他科技,比如要证明戴帽子人是不是白令,需要有各角度拍摄的其清晰照片,只有正面或者几张是不行的。

    物证组和法医都去过了,技术科只是对物证组和法医进行支援的部门,他本身不储存线索。检验,检查其他部门提供的样本。接下去就是回Z部门,见见白雪。

    任何人不得干涉办案,即使有内务组的同意,如果主办案件的许璇不同意,苏诚还是无法介入本案。不过抛开情人关系来,许璇办这个案件也非常谨慎,这案件各种证据都指向白雪,白雪没有任何掩盖证据的行为,这让许璇非常纠结,也就在这时候,苏诚送上门来了。

    许璇很大方的介绍了情况,当上午,白雪接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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