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四五章 正气问心,铁血战旗(3 / 5)  天罡变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的确,就如那些位居顶端的修士势力集团的首领心中所想的那般,游浩然是耍弄了一种手段儿。而且,为了这种手段儿,他从一开始交手,就在进行布局。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一个机会,一个能够对卫无忌产生致命一击的机会。

    游浩然入正气仙宗修行数十年,自然不是吃干饭的,却是修成了一种门派之中强力无比的秘法神通,名叫正气问心剑!

    正气问心剑,乃是一种专一针对神魂攻击的神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剑法,只是一种剑意罢了!只不过,这种剑意,并不是由自身对剑道感悟的意念所化,而是由天地之间充斥的浩然正气所凝聚而成。

    正气,或许并不强大,但是,却牵涉到人之神魂本源,故而,寻常的法术、神通、护罩,等等等等,通通无效,没有任何的阻滞之力,只有一些特殊的神魂防御秘宝才能防御,否则,就只能够被动的接受,抵挡。

    正气问心剑,顾名思义,就是以天地正气,拷问内心!中此剑者,自出生之后,一切种种,所有的事情,大小巨细,一件件的,都会清晰无比的从自己的神魂之中浮现出来,接受拷问,如果自己对这件事儿坦坦荡荡,问心无愧,那么便没有任何的事情儿,如果自己对某一件事儿,认为自己做错了,或者做的有些不妥,心怀愧疚,不安等等情绪,那么,正气问心剑便会以此为源,对神魂进行一次攻击,以示惩戒。

    先前做下的,自己都认为不对的事情越多,那收到的打击次数儿就越多;而心中的那种愧疚不安之情越重,那一次的打击也就越狠。

    试想一下,这天地之间,有几个人敢拍着胸脯,对着天下人高喊,我这一生,从未做过一件错事儿,令自己心中有愧之事儿。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正气问心剑的可怕,就在于此。不过,正气问心剑的名声,却是丝毫的不显于世。一则,此乃是正气仙宗镇山门的几种秘法之一,不可轻易的动用;二则,中此剑者,十有**,都是当场身死,少有活下来的,即便是活下来,也是神魂受到重大的创伤,根本无力再战,让正气仙宗弟子,轻而易举的斩了肉身。

    游浩然,乃是一个心思极端的缜密之人,凭借着卫无忌与他对抗的气势,他就感觉到,凭借着正统的手段儿,自己绝对不是卫无忌的对手。所以,在卫无忌表现出不死不休的情势之后,游浩然便当机立断,决定动用师门秘法正气问心剑。

    正气问心剑的强横,在其获传之时,已然尽知。可是,毕竟,他这也是第一次施展,心中却也没底儿。看卫无忌那个架势,却是财大气粗,难保不会有什么隐秘的宝物。所以,他也不敢仓促的使用。

    可是,世界上哪里有那么两全其美的事情?不想仓促的使用,又岂是能够轻易的用处的?所幸,游浩然的脑子也的确是够用,在那么瞬息之间,便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自己冒险,与卫无忌斗剑。

    修习剑道之人,少有不好战的,尤其是在斗剑之时。游浩然从卫无忌先前的出手情况,就判断出,卫无忌的骨子里,乃是一个好战之人,否则,单纯为一个脸面,也未必会就此慢悠悠的离开。所以,他就想要以这种方式,将卫无忌心中压抑的战意给牵引出来。如此一来,在酣畅淋漓的战斗之中,卫无忌的警惕性就必定会放松。

    为了保险起见,即便是斗剑,游浩然也绞尽了自己的心机。开始的狂猛拼杀,拼斗剑力;随之的游走争执,较量剑术;后来的再行狂猛拼斗;以及最后的誓死一击,都是事先思量好的,为的,就是布置下一个局,让卫无忌自认为胜券在握,使得原本因为斗剑就开始降低的警惕之心,降至最低点儿,好给自己发出正气问心剑最好的机会,一剑绝杀。

    游浩然的这些举动,的确是起到了足够好的效果,在场中人,莫不被其欺骗而过,甚至有过那么一刻,连他自己都有些上当,感觉自己如此太过的愚蠢。如此的努力,如此的费尽心机,终于使得两人交手情势的衍变,一步步的按照他的想法进行着。

    游浩然,成功的发出了这一剑,而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卫无忌的神魂,受到剑意侵袭,当时不再理会外间的一切,原本的御剑之势儿,顷刻间崩散了开来,连先天一气庚金神剑都不要了。若非是,在这危机来临的刹那之间,本命防御法器黑莲有所感应,适时的显化出来,对其进行保护,根本就不用游浩然进行攻击,单只是这剑光交鸣形成的巨大风暴余威,就够卫无忌喝一壶儿的了。

    卫无忌中了正气问心剑,黑莲却是显化出来相护,看到这一幕,游浩然就知道,卫无忌并没有当即身死。对此,他心中并没有感到失望,因为,经过先前这一场战斗,他就对卫无忌的强悍,有了很是深刻的认识。故而,在这一刻,游浩然自己虽然因为发出那最后一击,也是受创不轻,但是,他却是没有一丝一毫,先行调息一下的意思,即刻之间,从自己的储物袋之中取出了自己真正得意的法器——铁血战旗!

    游浩然在正气仙宗之中,修习的根本法门,名叫《铁血神兵道》,也是正气仙宗的根本法门之一。

    《铁血神兵道》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