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零二章 意想不到的人(5 / 6)  我的岳父大人叫吕布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个时候录一个人站了出来,彻底打破了平衡了。

    “主公,吾也认为当卖粮草于扬州蜀王殿下!”只见一个白面书生站了出来,走到了刘表的面前跪拜道。

    “嗯?!”在场的众人看到了来人都是眼睛瞪了起来,甚至鹿门书院的人都是一脸的不敢相信因为这个人不是旁人,而正是庞家的第一个继承人,庞家大公子庞山民。

    “大公子,你这?!”那个王康王从事,是愣住了,这是一个什么情况,他们鹿门书院的本来团结一心正要和蔡家和蒯家来一个你死我活呢,可是突然之间大公子“叛变”了?

    “主公,臣下执笔令庞氏山民,认为,主公当卖粮草于扬州蜀王殿下!”庞山民跪倒在刘表的面前对着刘表言语到。

    “庞山民?!”刘表的眼睛眯了起来,这庞山民的话语却是不得不让他考虑了,庞山民的爹就是庞德公说亲属关系的话,比之庞统都要高上一分。

    庞山民站出来的,那么就说明这是庞德公的意思了。

    “禀告主公,扬州虽然有百万人口,但却百废待兴,扬州虽然有数万兵马却是缺少战船水军,所以扬州的战场当在陆地之上。而非江河之中,扬州温侯吕布,蜀王刘莽更是和江东有着仇怨。这百万人口就是江东所赐,江东是为猛虎。同样扬州也是猛虎,两虎相争必有一死,如果我荆州不卖粮草于扬州,那么扬州必然为之所迫,百万百姓将会爆发战乱,扬州即将毁于一旦,至此之后,中原将无牵制江东之人。江东孙策可以占据扬州虎视中原,有着中原为根基,我荆州难以抵挡,更有甚者,豫州刘备,刘备与江东孙策实为盟友,一旦两者联合起来瓜分荆州,我主将无处可挡,这个荆州就将拱手让人!如果我主卖粮草于扬州,让扬州蜀王刘莽和温侯吕布度过此难关。扬州必然感激于主公,扬州也能重新振作起来,而算计扬州的江东孙策就将是扬州首当其冲的对手了。扬州越强我荆州在江夏的压力才会越小!强大的扬州不但可以帮助我主压制江东孙策,更可以作为我军北面的屏障,抵挡许都曹操的南下!”

    曾经的荆州的北面的屏障可是南阳张绣,可是张绣却差一点和老曹卿卿我我起来,而扬州的刘莽却不会这样,因为吕布和曹操那可真的就是一对冤家啊,曹操数次差一点被吕布给干掉了,吕布也是差一点被曹操给玩死了。两人要是能够何谈早就和谈了,还不至于到现在。

    “扬州越强大。我荆州越安稳!有着长江天堑存在我军即可保证安全,甚至可以随同扬州刘莽一起合兵江东。消灭江东孙策!”如果和扬州结盟的话,真的有可能消灭江东孙策的。以荆州水军牵制住江东的水军,而在陆地之上扬州的兵马却是真正的陆地之王。

    庞山民侃侃而谈,这番解析,简直就把扬州说成了荆州最好的盟友,如果不和扬州结盟那就是荆州最大的损失了,让刘表也是被劝说得蠢蠢欲动的!

    最为关键的一点那就是庞山民身后的人啊,庞山民的老爹庞德公,这个超脱于官职之上的荆州之主啊,可以说军事之上荆州是刘表的,可是这个精神之上却是庞德公的。

    所以刘表却是不敢得罪庞德公,现在庞山民这一番话,根本就不像是庞山民说出来的,因为庞山民一直以来给人的印象那就是谦谦君子,这种阴谋阳谋他根本就不会的,庞山民适合的能力那就是著书立说,前去教学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老师,但是你让他去算计别人,那还是算了吧。在刘表麾下当执笔令都多少年了,可是却是一言不发的。

    所以这番话定然是背后之人庞德公所言,庞德公都支持扬州刘莽了,这还需要去争夺吗!

    “主公,山民兄的一番话,让王某茅塞顿开啊,这才感觉之前王某简直就是坐井观天,这个豫州刘备狼子野心,扬州蜀王才是我主最好的盟友啊!”这个王从事,睁着眼睛说瞎话,根本就不脸红,直接就把庞统给卖掉了,现在这个大公子都说话了,哪里还有二公子的份啊,这说明是庞德公庞师在教大公子这般说话啊。不支持庞山民支持谁呢!

    还在荆山附近的庞德公是躺着了也中枪了,这番话,还真的不是庞德公教给庞山民的,这番话是庞山民在记载了蒯良的一些话语这才整理出来的。庞德公虽然答应了刘莽让鹿门书院不和他为难,但是也没有到让鹿门书院相助于刘莽的情况。

    而庞山民为什么,突然之间调转了枪头,那是因为刘莽在调查罗口渡事件的时候,无意之中也得到了另外一条线索,那就是罗口渡之中还有一人死在了那里,那个人就是庞山民的至交好友,唐云了!就是这个人的死亡,差一点是的了荆州和扬州开战,也是此人让庞山民是指着刘莽的鼻子大骂,甚至把唐云的尸体都给搬到了刘表的州牧府邸之中,所以刘莽还是记得的!本来以刘莽一人的力量是查不出来的。

    可是现在在荆州的地头蛇的帮助之下就不一样了,蒯家的情报组织,蔡家的楚字军,还有蔡夫人的乐馆,这三方势力还有贾诩这个老狐狸的情报部门,可以说刘莽倒查数年都能把整个荆州的案件都翻出来,一个唐云的死。自然不在话下,唐云不是死在了新野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