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九十五章:生死赌局(2 / 4)  诛魂记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般瞬间朝着黄轩滚落而去。而不等黄轩出手,恭候在黄轩身旁的杜千和熊鹰二人便是陡然催动魂力,朝着黄轩身前拂袖一甩,两道劲气涟漪便是在黄轩身前交叉而过,为黄轩形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劲气壁障,而那满桌倾斜而下的菜肴也全都被摒弃在了黄轩身前数尺之外。

    “哎呦!真是不好意思,没看见你还坐在那!”将被清理干净的圆桌重新放下之后,殷喜这才故意表现出一副愧疚的样子,咧着嘴冷笑着道歉,可听他那戏谑的语气,根本就丝毫没有半点诚恳的态度。

    “废话少说,你们西南商会第一战派谁上来?”满脸怒气的熊鹰厉声喝道。

    “第一战当然是我来了!”还不等熊鹰的话音落下,满脸戏谑的柳三刀却是陡然迈步一跃,整个人顺势便跃到了圆桌之上,而后他长刀向下一挥,刀锋直指依旧稳坐在椅子上的黄轩,挑衅地说道,“老东西,你可敢上来与我一战?”

    “哼!柳三刀,你算是个什么东西?又岂劳宗主动手,我来与你一战!”说话的人是元伍,由于元四和元六二人先后惨死于柳三刀之手,因此他一直对柳三刀恨之入骨,如今好不容易看到一次报仇的机会,不管能不能打的过柳三刀,他元伍都要试着力争一战。

    “你那点手段都不够老子塞牙的!”柳三刀不屑地冷笑道,“还是黄轩老儿你亲自上来吧!要不然今天皇宗派谁上来,谁都得死!”说到最后,柳三刀的面色陡然变的异常狰狞起来,眼神之中也突然暴露出一抹极为凶狠的精光。真别说,在柳三刀的这种无敌于天下的气势之下,皇宗弟子之中倒是真有不少人被他吓住了,一个个看向柳三刀的目光之中充满了忌惮之色。

    “元伍分量的确不够!”始终沉默的黄轩终于开口说话了,只见他语气清冷地说道,“你上去也是给我皇宗丢人现眼,还是老老实实地候在一边吧!”说罢,黄轩便将询问的目光缓缓地扫向了杜千和熊鹰二人,其实他们二人对柳三刀此人早有耳闻,别看现在表面上装出一副大义凌然、无所畏惧的模样,可实际上无论是杜千还是熊鹰,其实内心之中都对柳三刀心存一丝忌惮,谁也不想真的上去和柳三刀硬碰硬。更何况,刚刚柳三刀还说了那样的话,现在上去那不就是明摆着触人霉头吗?

    “杜千……”

    “宗主!”还不等黄轩开口,不动神色的杜千却是陡然开口说道,“传说柳三刀一身霸道的外功,靠的就是身体的怪力和刚猛的刀法,依我之见,皇宗之中能与柳三刀分庭抗礼的人唯有熊鹰长老。试想熊鹰长老乃是天生神力,力道之猛烈放眼圣域怕是也找不出几个可以比肩的,更何况熊鹰长老的阴阳无极刀练就的同样是刚猛霸道的路数,刚好与柳三刀如出一辙,如今二人都拘泥于这小小的圆桌之上,只怕以柔克刚的战法难以应对,甚至连太过高深的魂法都来不及施展,唯有以力打力、近身相博、刀刀硬拼才能有获胜的机会!所以我以为,皇宗派熊鹰长老上去迎战柳三刀最合适不过!”

    听着杜千这炮语连珠似的一通胡诌,熊鹰的心里可谓是郁闷到了极点,只怪他嘴笨慢了一步,结果被杜千给抢了个先机,弄得现在自己上不上下不下的,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满心的尴尬不知该说与何人听,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将杜千的祖上十八代给挨个问候一遍。可那又怎么样呢?黄轩果然还是听取了杜千的意见,直接将目光锁定在了熊鹰的身上。

    “熊鹰长老,柳三刀就交给你了!”黄轩说话一向都不是与人商量的语气,而是直接下达自己的命令。至于熊鹰,虽然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可如今也唯有乖乖听命的份,毕竟他现在要是有所迟疑令黄轩感觉丢了面子,那都不用等到上桌,黄轩就会先一掌结果了他。

    “是……”熊鹰硬着头皮答应一声,继而回手接过弟子递上来的阴阳无极刀,口中一声大喝似是在为自己壮胆,而后脚下一跺地面,整个人便直接飞到了桌上。而随着熊鹰一上桌,原本就有些倾斜的桌面,瞬间变得更加晃荡起来。

    熊鹰是一个身高八尺的彪形大汉,虽然年纪已过六十,但整个人看上去却是如壮年一般魁梧挺拔,一身结实的肌肉将宗袍撑得鼓鼓囊囊的,而他手中所提的这把阴阳无极刀则是一把约莫一人高的长柄大刀,而最有意思的是,这把阴阳无极刀虽然名义上叫刀,但实际上它却是有两侧利刃,刀背和刀口同样都是锋利毕露的锋刃,而且一面刀锋厚、一面刀锋薄,一面刀锋宽、一面刀锋窄,乍一看上去就如同一个铸造的不规则的枪尖一样,只不过刀身却是要比枪尖大的多,也长的多。

    “我找黄轩,你却跳上来凑热闹,老子看你真的活的不耐烦了!”柳三刀恶狠狠地瞪着熊鹰,在身高九尺有余的柳三刀面前,身材彪悍的熊鹰此刻看上去似乎也没有那么魁梧了。

    “少废话!”熊鹰如今已是被赶鸭子上架别无退路可选,只能硬着头皮豁出去了,只见他手里紧攥着无极刀,口中暴喝道,“今日就让我来领教一下曾经的西皇悍匪,到底有几分本事!喝!”

    话音未落,熊鹰便已是率先出手,他脚下猛地一跺桌面,接着整个人顺势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