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973 内阁出奇的一致】(4 / 5)  明鹿鼎记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

    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

    东厂的侦缉范围非常广,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东厂都要派人听审。

    朝廷的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

    东厂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

    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不经司法审判,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

    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创自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又“东厂之设,始于成祖。锦衣卫之狱,太祖尝用之,后已禁止,其复用亦自永乐时。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

    明代东厂大堂入内即可见大幅岳飞画像,提醒东厂缇骑办案毋枉毋纵,堂前还有一座“百世流芳”的牌坊。

    可惜东厂在实际办案中完全背离了这个初衷。

    东厂番子每天在京城大街小巷里面活动,并非完全为朝廷办事,更多的是为自己谋私利。

    他们常常罗织罪名,诬赖良民,之后就屈打成招,趁机敲诈勒索。

    到了明中后期,东厂的侦缉范围甚至扩大到了全国,连远州僻壤,也出现了“鲜衣怒马作京师语者”。

    明代的刘瑾、魏忠贤等专权的宦官,大多倚靠锦衣卫、东西厂、等类带有特务性质的专设监察机构,不断陷害、诬杀正直大臣,多用酷刑,魏忠贤的党徒拷掠杨涟、左光斗等正直官僚,用尽酷刑。

    “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这也就是说,东厂干事成为流氓头子,“自京师至天下,旁午侦事,虽王府不免”,“冤死者相属”。

    东厂建立初期客观上有反腐败的效果,极大的加强了皇权。

    但东厂更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历史影响。

    越过正常的官僚机构,进行特务活动,存在大量阴暗面,人为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为宦官专权提供了条件,但在明朝宦官只是皇帝权力的延伸。

    由于东厂镇压的手段极其残酷,且有因向独裁者邀功或其私利而为之,所以容易制造大量的冤假错案,以致于东厂在明代社会上的口碑极差。

    明代的宦官是人们不断诟病的对象,宦官及领导的东厂给明朝社会造成了深刻的影响,也是明朝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他们对社会的干扰体现在方方面面。

    明朝多数士大夫深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从维护明王朝的统治出发,对东厂干预司法的行为予以激烈的批评。

    他们认为,东厂受理词讼常常酿制冤案,随意侦缉威胁社会稳定,干涉狱政经常滥加私刑。

    他们指出,东厂干预司法,破坏了明初设立的三法司管理司法事务的祖制,威胁明王朝统治的稳定。

    厂卫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监视官僚系统。

    至于社会上层人物的隐私,以至“家人米盐猥事”,很难躲过厂卫的耳目,多在宫中传笑。

    厂卫对民间的监视,尤其是针对富民的监视,也无孔不入。

    东厂、西厂和锦衣卫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这三个司法机关以外设置的直接听命于皇帝,执掌“诏狱”的特务机构。

    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西厂在明朝历史上只短期存在过,明宪宗成化年间成立了一个新的内廷机构——西厂。其势力甚至超过了老前辈东厂

    西厂仅仅成立5个月就被撤销,只相隔一个月宪宗又恢复西厂。明武宗继位后,大太监刘瑾掌权,宦官势力再度兴起,西厂复开,刘瑾倒台,武宗才下令撤销西厂。

    西厂作为一个临时产品,就这样在历史上永远地消失了。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属于外臣。

    而东厂、西厂的首领是宦官,即内臣。

    在与锦衣卫的关系上,东厂后来居上。

    由于东厂厂主与皇帝的关系密切,又身处皇宫大内,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

    锦衣卫向皇帝报告要具疏上奏,东厂可口头直达。

    皇帝还赋予东厂督主以监督锦衣卫人员的权力。

    东厂和锦衣卫的关系,逐渐由平级变成了上下级关系。

    在宦官权倾朝野的年代,锦衣卫指挥使见了东厂厂主甚至要下跪叩头。

    东厂、西厂与锦衣卫共同点是监视、侦查、镇压官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