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6章 达成协议(2 / 3)  这个网红太有钱了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风险。

    孙硕是一个理智的人,如此低概率、高风险的选择,他是不可能做的。

    如此,就只剩下第二条路了。

    第二条路,不符合他的本意。

    他计划买下冠丰箱包制品厂,就是为了自己当家做主的,如果一番折腾下来,他头顶上又多了一个人,那就违背了他的初衷……这是他非常不愿意看到的。

    然而,他再不愿意看到,也没有别的路可以选了,除非……他放弃收购冠丰箱包制品厂。

    放弃是绝对不可能的,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并且展开了行动,一旦放弃,这将会成为他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打击,好几年都缓不过来。

    正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的他,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孙硕思索再三,最终总结出了一个结论:接受李川的提议、让出公司的控制权,是他目前最好的选择了。

    对此,他心理建设许久,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一现实。

    不过,他并不是完全接受。

    从他个人的角度出发,他可以把公司的控制权让给李川,但不能让李川享有绝对控股权,因为那会让他完全成为附庸,没有一点自主能力。

    因此,他还要再跟李川讨价还价一番。

    “森先生,我可以把控制权让给您,但67%不行。”

    李川闻言,嘴角微掀,道:“那你的意思是……?”

    “您占51%,我占34%,剩下的15%,分给其他投资人。”

    李川挑了挑眉。

    孙硕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想保留“一票否决权”。

    之前已经说过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占股51%,可以拿到控股权,但不能什么事都说了算,如果某位股东的占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34%是常例,但不是全部),就可以获得“一票否决权”。

    “一票否决权”的意义,不需要过多解释,这从名字上就能看得出来。

    拥有“一票否决权”的股东,可能决定不了公司发展的方向,但想捣乱,那可真是太容易了……“一票否决权”一寄出,董事会的各项议桉都无法通过,这能把一家公司活活耗死。

    对此,李川当然不肯接受。

    “不行!”

    李川语气严厉的拒绝道:“34%是不可能的,你最多占到33%……这样吧,我也退一步,我占66%,你占33%,剩下的1%,找一个中间人。”

    “这个……”

    孙硕想了想,觉得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李川占股不超过三分之二,就没办法拿到绝对控股权……如此,他也不算是完全的附庸了。

    只是,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孙硕面色纠结了片刻,道:“您的提议,我原则上是同意的,只是……我已经拿到了投资人的钱了,象力皮业的林总和汇隆纸厂的郑总,各给我投资了八十万,他们……”

    “你把钱还回去不就行了么。”李川直接打断道。

    “我已经跟他们说好了,我……”

    “说好了怎么了?”

    李川蹙起了眉头,语气不满道:“你就跟他们说,情况有变,钱投不进去了,钱还回去,顶多再给他们点利息……你都工作了这么多年,还用我教你吗?”

    “这……”

    孙硕面色纠结了许久,最终还是点头同意道:“好吧。”

    李川见状,嘴角掀起了一丝弧度。

    股份比例定下,后面的事情就好谈了。

    不过,他们没有立刻开始谈,因为时间已经中午了,该吃饭了。

    李川在孙硕的带领下,去到了厂区食堂,跟工人们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并不丰盛的午饭。

    时至中午十二点半,他们再次回到办公楼、副总经理办公室,展开了后续的谈判。

    他们谈了两个多小时,最终形成了一份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冠丰箱包制品厂的股份划分:

    李川(或三木传媒)占股66%;孙硕占股33%;剩下的1%,由公司未来的副总经理持有。

    关于那1%股权的归属,李川和孙硕讨论了很久。

    他们最开始的想法,是从公司外部找一个利益不相关的中间人,但讨论了十几分钟后,就放弃了。

    原因有二:

    一是利益不相关的中间人难找。

    既然是股东,那肯定要找认识的人,然而,李川和孙硕才刚认识,根本没有互相都认识的朋友……即便有,他们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

    找不到两人都认识的,就只能找各自认识的……这样一来,问题就又出现了。

    李川认识李广武和马晓莲,他想让自己的老爸或者老妈持有那1%的股权;孙硕跟象力皮业的林总和汇隆纸厂的郑总相交莫逆,他想让两人其中之一持有那1%的股权。

    无论是李广武和马晓莲,还是林总和郑总,都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