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一章 共和国五年(3 / 4)  兰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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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把兰芳的共和体制确立下来,哪怕只是先从宪法里确立,也要确立下来,他决不能接受又一个帝国的诞生。

    值得一提的是,兰芳现如今虽然名义上是一个共和国,但是实际上,依然离不开赵学宁的绝对权威。

    没有他,就没有兰芳共和国。

    这一点,赵学宁自己也不会否认。

    他自己定下了很多规矩,比如司法院和立法院的初步建立与独立运作,比如税务总局四面出击收缴税款之类的。

    但事实上,所有行政部门、军队、司法部门,他都拥有一言而决的资格。

    只要他愿意。

    这不仅是现状,实际上,也是兰芳目前正儿八经的规定。

    总体来说,在赵学宁的计划之中,共和国的架构并不是空架子,并不是徒有其表,他是真的想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共和体制让这个国家运行下去的。

    只不过限于实际情况和条件限制,他目前还办不到。

    所以他认真的参考了欧陆和清帝国的一些政治架构,在因地制宜的精神指引下,将资本主义的曙光和传统封建巅峰的优势融合了一下,搞出了一个兰芳特色共和国体系。

    其中最重要的民政管理体系就是三级管理体系,用三级管理体系管理兰芳国民,在国家需要增强国力以求自保的时期,每一个人都要在这一体系中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除此之外,赵学宁构建了天京的中央政府。

    这个政府以大总统为最高行政军事首脑,总领一切日常行政事务,往下直接对接各部,对各部发号施令。

    总体来说,大总统可以决断国家军政大事,掌握庞大权力,这些权力确保了天京中央政府是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具备真正的实权。

    但与此同时,他又设下司法院和立法院作为国家法律机构,专门决断司法和立法相关问题,有关这些问题,除非战时和其他危机紧急时期,否则大总统也没有制度上的权力可以干涉。

    这一点,赵学宁并没有妥协,而是把这一条写在尚未完成的《兰芳宪法》之中。

    尽管这一切只要他自己愿意,就能随时改变。

    可他是真的想要建立一个共和国的。

    虽然他的部下们、国民们并没有类似的知识储备和心理准备,大家基本上都还在传统思想中遨游,少数欧洲人部下也都生活在王权社会之中,对共和的理念并不清晰。

    从这一点上来说,美国确实有着得天独厚的建国条件。

    他们孤悬海外,内部并没有深受欧洲传统熏陶的传统封建贵族的掣肘,这是他们能够建立起新体制的重要外部因素。

    与之相比,法国就倒霉的多,好不容易让路易十六摸不着头脑了,结果周边一票王权国家吓坏了,赶快联合起来搞了六次反法同盟大举干涉,愣是不让人家共和。

    从这个角度来说,赵学宁既不幸又幸运。

    不幸的是,那个最强的传统专制国家就在他的北边。

    幸运的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垂垂老矣,没有太多的精力干涉外部,基本放弃了影响力外溢,转入内卷模式。

    尽管条件苛刻,赵学宁也坚决的否决了称王称帝的声音。

    赵学宁决定兰芳共和国的最高国家元首、军队总司令为大总统,大总统掌握国家军政大权,但是不世袭。

    大总统原则上由选举产生,至于具体的选举办法,以及大总统的任期,并没有确定下来。

    因为共和国草创,很多赵学宁设想中的机构和制度在世界范围内也没有先例,所以相关制度只是停留在赵学宁的手稿阶段,并未决断立法,甚至什么时候能付诸实施都有待商榷。

    于是乎赵学宁采取了兰芳公司时期的公司决策会议制度,把这一制度扩大化,用以在过渡时期成为兰芳共和国的最终决策机制。

    这一机制在兰芳公司时期多次运用,事实证明,效果不错。

    决策会议是兰芳公司时期由公司的功勋元老们组成的会议,以赵学宁为首,每一个人都是在公司发展壮大的历程中做出亮眼贡献、有一定威望和民意基础的人。

    他们往往都很能打,或者能打,还有能打。

    这个会议作为兰芳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赵学宁为其取名为董事会。

    即赵学宁担任兰芳公司的董事长,而其余人都属于公司董事,当时,董事会三个月召开一次,有些时候事情紧急,则特事特办。

    董事会中任何一个成员包括赵学宁在内都有提案权,具体的决策流程,就是董事会召开,将大家一段时间内积攒下来的提案全都拿出来共同商议,然后一起讨论,最后表决,以三分之二多数表决通过为原则。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因为赵学宁过于突出的个人地位和强大的个人魅力、威望,所以往往他提出的提案、作出的决策,都能得到全票通过。

    而其他人的提案则不然,且大家也习惯性的参考赵学宁的意见,赵学宁支持就支持,赵学宁不支持就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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