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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三人无期徒刑:

    鲁道夫.沃尔特.理查德.赫斯,国防委员会成员,纳粹党书记处负责人,希特勒第二继承人。

    埃里希.雷德尔,第一任海军总司令,国防委员会成员,海军名义总监。

    瓦尔特.冯克,政府新闻总署和宣传部负责人,德国经济部长,战争经济全权委员会负责人,德国国家银行总裁。

    2、判处以下两人二十徒刑:

    巴尔杜.冯.席腊赫,全德青年领导人,驻维也纳总督。

    阿尔伯特.施佩尔,军备、军需及军火部部长。

    3判处以下一人十五年徒刑:

    康斯坦丁.冯.纽赖特,第一任德国外交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委员,驻波希米亚—摩拉维亚“保护长官”。

    5、判处以下一人十年徒刑:

    卡尔.邓尼茨,潜水艇舰队司令,第二任海军总司令。希特勒临死前指定的继承人,希特勒死后任德国总统兼武装部队最高统帅。

    6、以下三人被宣判无罪,予以释放:

    弗兰茨.巴本,第一任德国总理,内阁副总理,驻奥地利、土耳其使节。

    耶马尔.沙赫特,国家银行总裁,战争经济全权委员会成员。

    汉斯.弗里切,宣传部国内新闻司司长。

    7、以下各组织被宣判为犯罪组织:

    德国政治领袖集团;

    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务处;

    党卫队。

    以下各被告组织未被宣判为犯罪组织:

    德国内阁;

    纳粹党冲锋队;

    参谋部;

    国防军最高统帅部。

    后续审判

    此后所举行的十二轮审判广义上也可以纳入纽伦堡审判的范畴。它们全部由美国文职法官主持,起诉的主要是为第三帝国提供战争资源的人,如工业家、军事人员、集中营看守和一些不太著名的战犯。在后续的法庭审判中,超过五千人被控有罪,八百余人被判死刑,不过最终只有四百六十九名战犯被执行。为了关押这些特殊的犯人,同盟国决定在西柏林建立一个专门的由军队管理的施潘道盟**事监狱,苏美英法四国各指派一名监狱长进行管理,四国各派三十名卫兵进行看守,相关经费全部由新成立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承担。

    这是世界上关押成本最高的一所监狱,因为看守的数量远远超过犯人,从一九六零年十月到一九八七年,联帮德国纳税人为此共付出两千六百五十余万德国马克。

    随着岁月的流逝,监狱犯人因为去世或刑满释放日益减少。到一九六五年,能容纳六百名犯人的施潘道盟**事监狱只剩下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鲁道夫.赫斯一人,看守他的则有四名监狱长、一个监狱牧师、十七名文职人员、二十名军官、三十名士兵和四名医生,关押费用一天约一万德国马克。鲁道夫.赫斯由此成为世界上享受待遇最高也是最孤独的犯人。

    一九八七年八月十七日,赫斯在施潘道监狱中自杀身亡。他的死,是个谜。

    赫斯死后,施潘道盟**事监狱立即被拆毁了。有关赫斯的绝密档案目前存放在大不列颠反间谍机关的档案馆里,编号为“密-5”。据说,这些档案等到二零一七年才能解密。

    宣判完毕,庭长说明,凡有上诉者,可在四天之内向管制委员会呈交“宽恕请求书”。

    之后,庭长又宣布了苏联法官的不同意见。苏联法官、司法少将特尼基钦科认为,不宣告德国内阁、参谋本部及国防军最高统帅部为犯罪组织,判处被告赫斯无期徒刑,宣告被告巴本、沙赫特、弗里切无罪而予以释放都是不正确的,没有根据的。苏联法官在长达三十页的意见书中详尽阐述了自己的理由。

    一九四六年十月一日下午,纽伦堡欧洲国际军事法庭闭庭。

    被告里宾特洛甫、汉斯.弗兰克、赛伊斯.英夸特、巴尔杜.席腊赫、阿尔伯特.施佩尔、卡尔.邓尼茨等六人先后上诉,要求减刑。被告戈林上诉,要求改绞刑为枪决。所有上诉均被驳回,一律维持法庭原判(值得一提的是被告雷德尔上诉,要求改无期徒刑为枪决,亦被驳回)。

    经过二百一十八天的审判,最终有十八个纳粹分子被判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其中十一人被判处死刑。对德国来说,纽伦堡审判是黑暗历史的结束,也是同纳粹的过去划清界线的开始。德意志民族从此开始了对历史的反省。

    美**事法庭在纽伦堡城对在纳粹德国政治、经济和军事机构与组织中身居要职的一百七十七名被告进行了十二项后续审判,即:

    1医生审判(针对在战俘和集中营囚犯身上做医学试验)。

    2米尔希审判(针对米尔希元帅)。

    3法官审判(针对利用法律迫害犹太人和纳粹党反对派的高级司法官员)。

    4波尔审判(针对党卫军集中营管理机构的领导人波尔)。

    5弗里克审判(针对大量使用外国强制性劳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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